四、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招募简章确定的岗位,安排到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服务、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调整。两年服务期内,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期满后,不再直接考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使用事业编制进行政策托底。鼓励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
(五)2018年,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2016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参加上述招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