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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简章2016年重庆市(7)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服务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报批后,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八)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积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等活动,及时提供就业政策、招聘活动安排和就业岗位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九)“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推荐,可聘用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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