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
1.教辅、非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艺术类专业教学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3.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加试通知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发布。
(二)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我校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1.我校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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