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考的范围及原则 所有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招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截止时间按2013年7月31日进行计算和认定。 四、招考录用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 本次招考信息将在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gz117.com)和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上进行公开发布。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4日上午9:00至2013年7月2日下午18:00。 2、报名材料 (1)《贵州贵安新区直属事业单位、直管区各乡镇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到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填写、打印)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请粘贴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3)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本人满足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请准备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在编在册人员),需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24日9:00至7月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贵安新区直属事业单位、直管区各乡镇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需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考试前需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如发现虚假欺骗行为,取消招考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提交考生所在地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9:00至7月4日18:00。 由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资格审查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公告》和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7月2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须本人向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政审等环节使用。 2013年7月2日18:00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4日9:00至7月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确保通信畅通。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调整或取消。招考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改报时间规定,逾期不予受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本人自愿放弃考试,要求退费的,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6日。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1—3661013;3661074。 (六)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笔试时间为: 2013年7月15日 上午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30-17:00 《申论》。 (2)相关规定及要求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各科目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申论×6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 报考人员须参加《招考公告》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复审时间和地点由贵安新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考公告》和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认真核对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贵州贵安新区直属事业单位、直管区各乡镇工作人员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