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量 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对党忠诚、政治合格,坚持原则、敢于斗争,遵守纪律、严格自律,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德才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好的工作主动性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抚州高新区2023年度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请对应《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任职试用期内干部和服务期未满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3年4月24日9:00至2023年4月27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