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教师职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和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编制管理,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教师岗位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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