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组织实施机关(部门、单位)通过玉林人事人才网或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公布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各面试资格审查单位(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市直单位的由市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广西或玉林市、县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时未现场递交少数民族加分原件材料的外地考生,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时,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