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1日8:30至4月18日17:30。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在网上打印的《2016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将加分材料送到市直各招聘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见招聘计划表)审核确认;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将加分材料送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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